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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人民检察院简介
时间:2020-11-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乌拉特中旗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55年,是根据宪法相关规定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被国家权力机关赋予检察权,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接受权力机关的监督的基层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工作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确保法律的正确、公正、统一实施。 

 

    一、主要职能职责 

 

    第一检察部: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公诉、抗诉、复议、刑事申诉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 

    第二检察部:负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含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公益诉讼保护领域的刑事检察工作)。 

    第三检察部: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受理控告、举报、申诉,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求助案件。负责法律政策研究、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等。负责案件管理、人民监督员等工作。负责检察技术等工作。 

    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内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联系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督查工作。负责协调管理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物资装备管理和计划财务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翻译工作。 

    政治部: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和群团工作,负责队伍建设、思想建设、文化建设、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检务督察工作。配合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二、人员情况 

 

   我院现有在职干警54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38人。 

   中共党员35人,男干警26人,女干警28人,少数民族干警25人。 

   法律职务方面:员额检察官11人,检察辅助人员18人,聘用制书记员7人。 

   学历方面:研究生5人,本科学历42人,大专学历6人,专业证书1人。

 

   三、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共5个内设机构,下设司法警察大队。 

 

   四、院领导

 

    张春琴:乌拉特中旗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负责全面工作。

 

    余文奇:乌拉特中旗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协助杨利春抓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分管办公室工作(工会、妇联、共青团工作)。

 

    郭建伟:乌拉特中旗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分管第一检察部工作(刑事检察工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葛凌玲:乌拉特中旗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分管第二检察部工作(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邢露:乌拉特中旗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分管第三检察部工作(刑事执行工作、控告申诉工作、案件管理工作、检察技术信息工作、法律政策研究室)。

 

    杜振军:乌拉特中旗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分管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工作(检务督查工作)。

 

    包宝山:乌拉特中旗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协助分管第二检察部工作。

 

    哈慧:乌拉特中旗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 ,协助分管第三检察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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