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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中旗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0-02-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乌拉特中旗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通过行使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公诉、抗诉、复议、刑事申诉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负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受理控告、举报、申诉、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求助案件等工作。

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而对于任何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二)部门主要职责

1、对旗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旗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的监督;依法向旗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2、认真贯彻检察工作方针,执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确定检察院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规划和工作制度,并组织落实和监督实施。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依法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依法对侦查机关侦查活动、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案件管理中心统一负责对案件受理、流转和结案审核;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的监管;对以本院名义制发的法律文书的监管;负责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组织案件质量评查;负责检察业务统计、分析;对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案件信息公开管理。

5、依法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和劳动教养决定执行情况以及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依法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请抗诉;对行政机关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

7、受理单位和个人控告、申诉,依法开展检察机关刑事赔偿工作。

8、负责本院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依照有关权限管理检察官、司法警察及其他工作人员,依法办理向人大提请批准任免等事项。

9、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乌拉特中旗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自治区厅本级乌拉特中旗人民检察院预算。

(一)乌拉特中旗人民检察院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本级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内设5个机构,下设1个机构。我院人员编制为38人,实有在职人员47人,退休人员27人,提前离岗人员2人,抚恤人员3人,聘用制书记员7人。

(二)乌拉特中旗人民检察院单位设置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乌拉特中旗人民检察院  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1

 

 

2

 

 

3

 

 

4

 

 

5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072.41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81万元,增长0.26%,增加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增加。

支出预算1072.41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81万元,增长0.26%,增加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增加。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072.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072.41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上年结转 0 万元,占比 0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 万元,占比 0 %。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072.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5.22万元,占比59.24%;项目支出437.19万元,占比40.76%;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比 0 %。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专业活动、办案工作、人员日常经费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072.4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72.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  941.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69  万元。主要用于机构运转、办理案件、人员经费等方面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7.6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9.6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 35.8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8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额 47.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8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54.6 万元,比上年减少8.4  万元,减少13.3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

2、公务接待费 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0 万元,下降 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54.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8.4万元,减少13.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19.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8.4 万元,减少30 %;减少主要是由于2020年将按照国资及财政厅要求进行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5 万元,与上年预算一致。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0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76.16 万元,比上年减少11.69万元,下降 13.31 %主要原因是2020年减少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6.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6.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共有车辆 12 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19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5个,公开绩效目标4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80%,一项未公开原因为:涉密。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91.19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巧枝        联系电话:15947280198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表9张,项目支出绩效表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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