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十八届人大四次
会议材料之 六
乌拉特中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月5日在乌拉特中旗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乌拉特中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春琴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乌拉特中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4年,乌拉特中旗人民检察院在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聚焦聚力办好两件大事,围绕市委“五高五区”部署、旗域经济总体思路和“三四五”整体布局,全面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总要求,锚定“真抓实干、争名进位”目标,奋力为推进乌拉特中旗建设提供坚实检察保障,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聚力服务保障两件大事,以实干担当护航高质量发展
全力维护政治安全社会稳定。主动融入平安乌拉特中旗建设,坚决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等严重暴力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全年逮捕犯罪嫌疑人27人,起诉172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全面开展线索排查。依法助力反腐败斗争,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全部提起公诉。加大对重特大案件的打击力度,先后办理了“7·17”“5·12”等系列案件;办理了原中煤集团西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受贿案,涉案金额达5900余万元。办理的1起危险作业罪案件,被评为全区典型案例。会同公检法司等部门共建轻罪速裁通道,确保案件高质效办理。彰显宽严相济原则,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78人。深化诉源治理,向有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8件,推动源头防治。
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设立全区首家“检察护企”“检护民生”服务工作站,依法起诉侵害企业的刑事犯罪嫌疑人72人。对50余件涉企挂案清理,依法处理久拖不结案件9件,助力企业轻装上阵。制定《助企纾困行动方案》,检察官“一对一服务”企业30余次,助力企业防范化解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风险。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地理标志产品“乌加河糯玉米,德岭山四义堂红辣椒”在种植、经营等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为优质地标性品牌保驾护航。
全力守护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持续推进“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与多个单位签订跨区域协同保护机制,依法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2件13人,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8件,办理跨区域协作案件5件。积极参与河湖治理,督促行政机关清理被污染河道7.5公里。自主研发应用乌拉特草原生态保护监督模型,发现各类非法占用草原、违规采矿破坏草原案件线索2000余条,经实地踏查,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18件,提起公益诉讼1件,公安机关立案2件,督促恢复治理草原林地资源240亩,为旗政府挽回生态价值损害赔偿金近300万元。该模型在全市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评选中获得一等奖,并被自治区检察院推荐,在“京津冀+晋蒙”数字检察交流座谈会上展示推广,交出了数字赋能生态建设的优质答卷。
服务保障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立足边境口岸城市优势和四大检察职能,在甘其毛都口岸设立检察协作办公室,以“五大延伸”为抓手,突出检察室协同联动、打击犯罪、护航企业、保护生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等优势,打造“鸿雁护边”工作品牌,主动融入口岸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办理涉口岸刑事案件25件37人,其中涉走私、偷越国边境案件3件5人。我院沿边口岸工作经验被自治区检察院推广。
二、忠诚践行司法为民,以检察力量护航民生福祉
一是真心回应人民急难愁盼。严格执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29件,全部依法答复。加大对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护,督促行政机关及时整改窨井盖、盲道破损等问题,消除残疾人出行安全隐患;联合相关单位深入养老机构开展安全检查监督活动,共同守护老年人安全;创新“检察+N”司法救助模式,设立“鸿雁检爱”司法救助专项基金,向涉案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1.1万元,其中为妇女儿童发放救助金7.6万元,让法治的阳光温暖人心。
二是用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打造“鸿雁检爱——乌拉特中旗”未检品牌。严厉打击性侵害、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等案件,提起公诉1件1人。针对家庭教育缺失、监护不力等问题,制发“督促监护令”2份,对未成年人开展精准帮教、心理疏导3次。推动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工作常态化开展,组织检察开放日、联席会议4次,联合旗公安局成立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一站式”取证中心。开展网吧、电竞酒店、KTV等特殊场所检查,及时堵塞管理漏洞,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在全旗17所中小学开展普法教育21次,创设防欺凌“检察官信箱”,覆盖师生2900余名。2024年我院被评为“全市关心下一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1名个人被评为先进个人。
三是倾力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针对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安全、安全生产领域等突出问题,办理刑事案件3件4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件。重拳打击危险驾驶违法犯罪行为,办理案件71件71人。针对社区团购、网络营销、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涉食品安全领域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份。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展以非法集资、消费者权益保护、防范打击养老诈骗等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宣传册3000余册,推送普法视频5个,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
三、强化高质效办案,以检察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客观公正做好刑事检察。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全流程监督,监督立、撤案13件14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9件,刑事抗诉1件4人,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43件,监督监外执行活动违法21件,监督财产刑执行活动违法24件,均被监督单位采纳建议并全面整改。
二是精准监督做强民事检察。以“检护民生”专项活动为依托,全力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监督民事审判程序、民事执行违法11件,监督涉企民事案件4件,办理涉民间借贷案件2件。办理的甘其毛都口岸某公司与郭某租赁合同纠纷案,通过依法监督案件执行活动,有力维护了当事人诉讼权利。
三是严格规范做实行政检察。促进依法行政双重职责,既监督公正司法又促进依法行政,办理行政检察案件23件。积极开展交通运输执法专项监督,以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及时吊销醉驾人员驾驶证,强化行刑衔接,凝聚执法合力。
四是注重质效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打造“鸿雁阳光”公益诉讼品牌,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办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4件。推进文物及文化遗产专项保护,督促行政机关细化文物保护措施,提升了对新忽热古城、秦长城、同和太古生物化石等多处文物古迹保护水平;监督税务机关积极履职,有效防止国家税收收入流失;办理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公益诉讼案件,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服务北疆文化建设典型案例。
四、持续提升素质素能,以严管厚爱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
一是抓实学习教育,强化政治忠诚。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培训“第一课”,认真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一体抓实理论学习、党纪学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和政治轮训,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交流研讨53次、专家授课9次,检察长讲党课2次,切实筑牢全体检察人员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旗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6次、汇报检察重点工作5次。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检察人员填报“三个规定”重大事项24件,开展廉政教育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5次。加强意识形态教育管控,规范检察人员网络言行,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严把检察动态信息发布关,在微信公众号、微博、腾讯、门户网站等平台发布原创信息1343条。
二是强化党建引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牢固树立抓党建带队建理念,积极打造“鸿雁检爱-北疆先锋”党建工作品牌,2024年中旗检察院党支部被评为“巴彦淖尔市坚强堡垒支部”。以党员骨干为先锋开展业务攻坚,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处理复杂问题,打造坚韧敢为的检察队伍。自觉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法律监督,开展专题部署2次,组织保密、国家安全教育培训6次,组织主题党日2次,社区法治宣讲6次,国家宪法日宣传1次。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配备双语工作人员,积极为人民群众提供能理解、易接受的检察服务。
三是强化文化浸润,提升队伍素能。打造“鸿雁检爱”检察工作品牌,丰富品牌内涵,形成清晰的队伍建设目标、检察精神、工作理念、工作导向、工作目标、工作标准、发展愿景,并逐步形成“检护石榴红”“鸿雁护边”“智慧鸿雁”“鸿雁尖兵”等8个子品牌,推动各项工作有突破、出亮点,建设一支扎根祖国北疆,目标明确、不畏艰险,恪尽职守、迎难而上,团结协作、勇于牺牲,忠诚担当、纪律严明的检察队伍。通过年初逐级签订任务书、责任状,组织业务数据分析会、业务培训会、岗位技能竞赛、检察理论研讨会、与先进基层院结对、与高层次学府共建等形式,全面提升检察人员业务能力与工作水平,营造机关“比拼赶超、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发挥“头雁”效应,院领导带头抓理论研讨,2个论文课题被自治区级机关批准立项,16篇论文被自治区、市级机关刊载、获奖。
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发挥本院“代表委员联络站”作用,主动向人大代表赠送《联络专刊》,走访、采访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建议7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39次,参加检察开放日3次。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乌拉特中旗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务实笃行、进而有为的一年。我院2件案件被评为全区典型案例,2名个人被全区、全市检察系统记功表彰,5个集体和4名个人获市级以上表彰,9名个人获旗级以上表彰,64篇简报信息、论文被市级以上机关、媒体采用或获奖。在旗委的正确领导、旗直部门的全力支持下,我院完成了11名人才储备、非公占编人员编制落实工作,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激活队伍活力。我院数字检察、涉外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沿边口岸检察等工作经验,被各级媒体转发,被自治区检察院在全区推广。回望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关键在于旗委、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各级人大及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监察委员会、政法各单位的配合制约,更离不开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的热忱关心、支持和帮助。我谨代表乌拉特中旗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面对新时代新征程赋予的更重责任和人民群众的更高期待,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为当地党委、政府做好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思路还不宽。二是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还有欠缺。三是检察基层社会治理和法治宣传力度仍需加强。对此,我们将以务实的态度,认真研究解决,也期待社会各界给予更高的关注,为我们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乌拉特中旗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为基本遵循,聚焦两件大事,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实干担当为我旗发展稳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努力交出强化政治建设的更优答卷。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检察工作发展方向,积极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以更加强烈的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做好检察工作,以高质效履职践行对党忠诚。
二是努力交出服务中心大局的更优答卷。紧扣党委工作部署,扎实做好检察环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政治安全、影响社会稳定、阻碍企业发展、侵犯知识产权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打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组合拳,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展现新作为。
三是努力交出强化法律监督的更优答卷。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持续做优刑事检察,突出解决办案质效不高问题。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做实行政检察,提升案件质效,推动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做精公益诉讼检察,保护生态环境、维护食品药品领域安全,稳妥办理“等”外领域案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矛盾化解和诚信建设,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努力交出增进民生福祉的更优答卷。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抓实群众信访、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工作。用好用足司法救助、支持起诉、公开听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便民利民为民举措,妥善解决群众身边“小案件”“真难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五是努力交出过硬队伍建设的更优答卷。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持从严管党治检,持续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纪律建设,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奋力开创检察事业发展新局面,为书写乌拉特中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力量!
乌拉特中旗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 2025年1月2日印
(共印430份)
附件1
部分用语解释
1.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的“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部署要求,推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2023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部署开展山林、河湖、草原“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旨在服务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深化生态检察公益诉讼跨区域联动,构建协同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2.沿边口岸检察统一行动: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五大任务,建设成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打造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开展“沿边口岸检察统一行动”,主动服务自治区党委战略部署、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行动要求,从2023年至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将统筹外通蒙古国、俄罗斯的20个口岸和10个沿边所在地检察院,推动9个盟市院、23个基层院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全面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形成以带连点、以点带面、连通内外、辐射周边的检察一体化格局。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将重点加大办案力度,为沿边口岸社会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加强法律保护,切实保障沿边口岸经济带公共利益;办案与监督结合,主动融入口岸地区社会治理;惩治与预防并重,积极拓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服务渠道;加强区域合作,联合相邻省份一体推动;深化国际司法交流合作,畅通常态化沟通路径。
3.数字检察:数字检察是数字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数字中国在检察机关的具体体现,数字检察战略是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的重要依托。数字检察模式下的类案监督,是检察机关融入社会治理大局的最佳方式。检察机关通过大数据赋能发现批量监督线索,开展类案监督,并聚焦类案背后的制度机制漏洞,从个案办理到类案治理,从个别解决到普遍整改,不断提升社会各界对检察监督的认同感。
4.“三个规定”: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先后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要求司法人员在办案活动中自觉抵制说情干扰,对于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5.“鸿雁检爱”检察工作品牌:乌拉特中旗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建与业务双融合、双提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鸿雁精神为借鉴,精心打造形成“鸿雁检爱”检察工作品牌。品牌包括“鸿雁检爱”1个主品牌和“检护石榴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品牌、“鸿雁护边”沿边口岸检察工作品牌、“鸿雁阳光”检察公益保护品牌、“智慧鸿雁”数字检察工作品牌、“鸿雁未检—乌拉特中旗”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品牌、“鸿雁论检”检察理论与业务融合创建品牌、“鸿雁检爱—北疆先锋”党建业务融合品牌、“鸿雁尖兵”检察队伍建设品牌等8个子品牌,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发展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以“团结、服务、奉献”的检察精神、“认真生活、快乐工作”的工作理念、“以业绩论英雄”的工作导向、“真抓实干、争先进位”的工作目标为指引,建设一支“目标明确、不畏艰险”“恪尽职守、迎难而上”“团结协作、勇于牺牲”“忠诚担当、纪律严明”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以优质检察履职生动书写筑牢政治忠诚、守护公平正义、坚守为民初心的崇高检察使命,为推动乌拉特中旗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